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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美国“9·11”恐怖袭击8周年纪念日,广东中山市发生一起人伦惨案,18岁少女齐某将父母杀死并碎尸,原因是无法忍受父母吵闹离婚。
齐某在出租屋中将父母杀死后,还和父母的碎尸一起待了4天,直到最后因恶臭而被发现。
这一惨案令人痛心,而令人不解的是,邻居、以前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致称齐某是学习好、体育好、漂亮而外向的好女孩,这样一个好女孩为何会制造这样一起惨案呢?
父母失和,孩子强行介入惹祸
据报道,齐某供认说,“父母又因为一点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后来,妈妈提出要和爸爸离婚,我一听就十分生气,大声对他们说不要吵了,更不要再提离婚!喊完之后爸爸不做声了,可是妈妈依然不依不饶地对爸爸骂个不停,我实在忍受不了,就从地上捡起一个旧胶袋套在了妈妈头上,然后用绳子将她的双手反绑起来,半个小时后,她就断气了。”
这个过程,齐某的父亲未能阻止,这位以前以开货车为生的司机已因车祸而患有严重的腰伤,并且最近还患有严重的脑血栓,所以行动不便。
发现妈妈死了后,齐某又惊又怕,而其父则不停劝女儿去自首,但“脑子里面一片空白”的齐某则想:“妈妈都死了,不如大家一起死了吧,我就又用胶袋套着爸爸的头把他闷死了。”
如果女孩所说是事实,那么从这一过程看,这起惨案首先是个意外,齐某是无心而用胶袋闷死了妈妈。之后,父亲劝她自首,但她自首后,父亲又有谁照顾呢?于是齐某想“不如大家一起死了吧”。
在我们的文化中,亲人替亲人做生死选择,这种事情并非罕见,譬如广州富翁马豪之所以杀死病妻和女儿,在我看来,就很可能是马豪在替妻子和女儿做生死选择,他会认为,他死后她们将无人照顾,于是走上了极端,而不考虑女儿其实已有很好的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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