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事频频伤害老人心
太原市10月份开展了老年人维权执法检查,共受理了284起案件,其中80%以上涉及财产、赡养、婚姻 11月23日,记者从太原市老年维权咨询服务中心获悉,房产、赡养、婚姻正成为老 年人维权的三大热点———在今年10月开展的老年人维权执法检查中,他们共受理了284起案件,其中80%以上涉及这三大方面。其中,财产纠纷占40%,子女赡养占20%,婚姻纠纷占20%。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来说,这三种纠纷交叉在一起,只不过最后突出表现在一个方面。 23日,针对老年人维权的三大热点问题,记者在省城进行了采访。 因为“一套房”30年的夫妻离婚 个例扫描 陈大爷今年70岁,30年前他和张大妈再婚走到了一起。当时,双方的子女都小,最大的也只有十多岁,为了让孩子们吃饱穿暖受教育,夫妻俩省吃俭用吃了不少苦,但感情一直很好。如今,孩子们都有了工作、成了家,陈大爷却忽然被他的女儿接走了,更让人意外的是,陈大爷不久向张大妈提出了离婚。 30年的夫妻感情,怎么说离就要离了呢?张大妈有些想不通,她想找老伴谈谈,但每次打通电话,陈大爷都欲言又止。直到上了法庭,张大妈才得知其中的原因。 原来,陈大爷和张大妈的4个儿女,都是双方与前一配偶所生。陈大爷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由陈大爷的大儿子住着,另一套由老两口住着。张大妈也有一套住房,由张大妈的大儿子住着。去年,陈大爷的女儿要求将老两口正住的住房过户到自己名下,陈大爷没有答应。陈大爷的女儿觉得一定是张大妈从中作梗,于是以断绝关系相要挟,要求父亲与继母离婚。 “我都70岁了,孩子要是不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法庭外,陈大爷一个劲儿地对老伴说对不起。一次次老泪纵横后,陈大爷和张大妈离了婚,房子最终也判给了陈大爷。离婚后,陈大爷还是和张大妈住在一起,但俩人的感情明显没有以前好。 现状分析 太原市老龄委保障处提供的数据中,去年至今,老人因为房产问题和子女发生冲突的投诉增多,已经超过1100件。 太原市老龄委保障处的王处长分析说,房产纠纷主要表现在老年人自主房屋用途和身后继承权两方面,陈大爷的纠纷属于后者。一般来说,老人都不愿投诉自己的子女,但目前投诉增多,说明许多老人已非常无奈。她认为,老年人有自己喜欢的空间和生活方式,子女的不理解和“贪房”,是老人投诉子女案例增多的主要原因。 “心头肉”阻止老人再婚 个例扫描 55岁的赵师傅,妻子去世已经十多年。十多年来,因为害怕女儿受制,赵师傅愣是没敢想结婚的事,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好在有宝贝女儿在身边,赵师傅还是觉得很快乐。去年,女儿结婚了,由于住得比较远,女儿一周才能回家一次。偌大的屋子,一下子显得空落落的,于是赵师傅想再找个伴儿相互照应。 今年5月,在朋友的介绍下,赵师傅认识了50岁的秦大妈。秦大妈是阳曲人,已经退休,惟一的姑娘也已经嫁人。秦大妈的退休金虽然不高,但老人非常勤快,又识大体。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位老人彼此都很满意,而且觉得彼此多了一个女儿,孩子们也能有个姐妹,所以商量着结婚。 “爸爸,我非常支持您结婚,但您要是结婚了,我就不想多回来了,家里有个外人,我觉得别扭。”女儿的反应让赵师傅有些始料不及。权衡再三,赵师傅最终放弃了再婚的打算,“女儿可是我的心头肉。”虽然话是这么说,但看着别人老两口一起散步,而自己形单影只,赵师傅心里真不是滋味。 现状分析 太原市老年人法律工作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子女们不同意老人再婚,基本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出于财产方面的考虑;一是子女只考虑自己的感受,而忽略了老人的感受,没有设身处地为老年人着想。“要老伴还是要孩子”成了许多独身老人的困惑,这使得他们在选择自己的新生活时,充满犹豫和无奈。 5个子女没一个愿意养老人 个例扫描 崔大爷是省城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有两儿三女。为了拉扯5个孩子,崔大爷和老伴的生活一直很节省,家里的一切开支都围绕着孩子转。崔大爷退休时,正好赶上小儿子找工作,于是小儿子就接班顶替自己成了一名工人。对此,三个女儿和另外一个儿子耿耿于怀,多次提出异议,认为他偏心,一家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后来经过多方协调,事情才算平息了下来。 今年崔大爷70岁了,正是需要人照顾的岁数。但对于父亲的赡养问题,所有子女都不愿意承担。其他子女都认为,小儿子“接了班”,得到了父亲的照顾,理应承担起照顾父亲的责任。但小儿子却认为,子女都是一样的,如果其他人都不照顾父亲,自己也不照顾。 “作孽啊,我没有多大的要求,我只是想有口热饭吃,有人和我说说话,这难道也过分吗?”有人曾出主意,让崔大爷到法院起诉儿女,但崔大爷不同意,“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他们都是讲面子的人,我要是把他们告了,他们还怎么做人!” 现状分析 太原市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现实生活中,什么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平等,老人对子女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一碗水端平。但子女如果以此为理由来拒绝赡养老人,不尽自己的义务,不仅会受到道义的谴责,更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专家观点 老人不应一味忍气吞声 太原市社科院李静华主任表示,近些年来,老年人维权案件不断增加,这与社会多元化、“孝道”逐渐淡漠有着很大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应该财产独立,首先将自己日后的养老、医疗等事宜安排好,不要过分或盲目依赖子女。此外,养老问题也将社会化,这就需要政府积极兴办为老年人服务的第三产业、社区服务网,特别是做好对独居老人的照顾和服务工作。 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相对处于弱者地位。面对亲情,有意识地构筑一道防线,应该成为今后老人必备的一种生存意识。在赡养、婚姻、房产、情感等领域发生侵权问题时,老年人面临的最大难题是选择“家庭内部调解”还是选择“使用法律武器”。在很多时候,由于老年人对子女的贪婪能让且让,致使一些不肖子女步步紧逼,侵害父母的权益。 山西东奥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杰指出,很多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在最初阶段是可以通过有效的家庭内部机制来调解的,只是老年人对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常常不够“敏感”,认为“是自己的儿女”,常常忍气吞声,而这种纵容只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加剧。大多数老年人不愿意与自己的亲人“闹上法庭”,对与自己的家人打官司有着严重的心理障碍。所以,老年人不打破这种心理障碍,就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利。 还有一些老年人在使用法律武器时存在困难,他们有的不了解诉讼程序,有的生活困难,连诉讼费用都拿不出,有的当官司进入二审或执行阶段时,无力再坚持下去。近来,我国一些城市的法院已经成立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机构———老年维权扶助合议庭,针对大多数老年人因年龄偏大、行动不便、不懂程序等特点展开针对性的服务。 专家认为,除了司法部门的扶助外,全社会都应该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鼓励老年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