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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心理

“老人日托所”是和谐养老的积极尝试

分类: 中老年心理 心理词典 编辑 : 心理知识 发布 :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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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但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养老,应该是公平、和谐的养老。浙江有不少地方因兴建豪华的公办养老机构,招致了媒体的批评(11月22日新华网)。因为这样的养老机构,设施太好,容量太小,收费太高,只有少数富裕老人才能入祝有些富裕老人,高价租掉自己原有的住房,再用租金付掉养老费用,还有大笔剩余。对他们来说,豪华养老机构的收费非常划算,划算得近乎低廉。结果,自养困难的贫穷老人,养不起老;占用着公共养老资源的,却是一些自养绰绰有余的老人。这样的公办养老机构,显然有失公平,有违和谐。面对这样的境况,温岭市的太平街道试办了“老人日托所”。它提供配有被褥的简易床,提供便宜的餐饮,再提供一应俱全的休息室、聊天室、健身房、就餐室、学习室,还配备了专人服务。子女白天把老人送来,只需交纳几元钱的餐费,晚上再把老人接回去。开业数日,颇受欢迎(11月28日《温岭日报》)。

    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养儿防老”。随着平均寿命越来越高,老龄化社会开始出现;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一二四”开始成为家庭的基本模式。“养儿防老”,越来越不现实。养老,正在成为需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从这样的要求看,公办的养老服务,必须着眼于救穷济困,立足于公平合理。有能力自养的老人,可以走市场化的路子,花大钱购买优质的养老服务;无力通过优质优价谋求自养的老人,理应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至于特困的孤寡老人,则应该为他们提供慈善性的养老。这样,营利的市场化养老,非营利的公益性养老,再加上由善款支撑的慈善性养老,就将构成一个公平、和谐的养老格局。

    “老人日托所”是有益的尝试。它体现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至少解决了白天子女上班,家里无人照顾老人的问题。这样的养老方式,一举两得,既减轻了家庭雇用保姆的经济之累,也免除了老人枯坐一室的心理之寂。只要政府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这种养老方式有它的生命力。但“日托所”毕竟只能解决白天的问题,而且,只适用于行动不便,生活尚能自理的老人。晚上没人照顾时怎么办?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怎么办?这都不是“日托所”解决得了的。当务之急,还要发展公益性的老年公寓,既要在规模上保证能接纳尽可能多的老人,又要在收费标准上充分考虑低收入老人的承受能力。走出公办养老机构一味追求豪华的歧途,丰富包括“老人日托所”在内的公益性养老形式,才有望实现和谐的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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